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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新政:父母購房可用子女公積金
廣西公積金政策再推利好消息!10月28日,記者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瞭解到,今後,廣西的市民朋友不僅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還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近日,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微博]出臺《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廣西結合實際出臺瞭異地貸款具體實施辦法。辦法規定:每月公積金還款額上限提高到60%,公積金餘額不足時,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該辦法出臺後,原先的《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方案》將自動停止執行。
月還款額上限提高到60%
政策一:根據新的實施辦法,廣西全區各地要認真清理和取消各種不合理的限制,切實提高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滿足借款人購房需求。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還款額後,仍超過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計算。基本生活費標準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桂勞社發[2003]14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
解讀:按照以前的規定,公積金貸款額度要根據每月還款額度來定,公積金的每月還款額不能超過收入的50%。例如某職工每月收入10000元,按以前在保證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情況下,他每月最高隻可還款5000元。新的辦法實施後,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計算,他每月可以最高還款6000元,還款額度的提高也將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滿足瞭借款人的購房需求。
同城公積金可互通貸款
政策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資金運用率超過85%,出現貸款資金不足的情況時,繳存職工可以向同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貸款,參照異地貸款方式辦理。
解讀:例如南寧市住房公積金區直分中心的資金運用率超過85%,出現貸款資金不足的情況,繳存職工可向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全面實行異地貸款
政策三: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廣西從10月8日起在全區實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後,以前的《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方案》將自動停止執行,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不需再相互簽訂合作協議,可直接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要求操作。同時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要配合貸款地公積金中心做好核對和劃扣住房公積金抵償逾期貸款本息等相關工作,異地貸款的合同應增加借款人逾期未還可直接劃扣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條款。
解讀:據記者瞭解,廣西從10月8日起在全區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公積金貸款不僅可以在全區14個市互通,還可以全國互通,這就意味著廣西的市民朋友除瞭可以在廣西區內任何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還可以到廣西區外的其他省份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而且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也不需再相互簽訂合作協議。
比如梧州的市民朋友想要到桂林買房,可按桂林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梧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與桂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無需再簽訂合作協議。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要向梧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給梧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梧州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在全國各市買房也一樣,若南寧市民想在南京買一套房子,也隻需按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南京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即可。
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
政策四:繳存職工發生住房消費,本人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需經所有權人同意並出具證明)的住房公積金。
解讀:按照以前的政策,繳存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時,隻允許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新的辦法實施後,不僅可以提取配偶的,也可以同時提取父母和子女的,隻需經其同意並出具相關證明即可。
淡水信貸105年勞工貸款信貸年息借款人無需提供征信報告
政策五:繳存職工辦理貸款業務及不需轉入單位賬戶提取業務的,填寫的申請表可不需要單位蓋章。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征信報告不需借款人提供,可由借款人授權公積金中心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單身繳存職工的婚姻狀況證明可采取本人聲明的方式證明。
解讀:今年以來,我國一再強調要簡化行政審批流程,為此,繳存職工辦理貸款業務以及資金不需轉入單位賬戶的提取業務的,申請表可不需要單位蓋章。同時也不需要再提供征信報告,隻需授權公積金中心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即可。單身的繳存職工也無需再開單身證明,隻需手寫一份本人聲明即可。
符合條件住房可逐戶封頂放款
政策六:各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在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連帶保證義務的基礎上,公積金中心可對抵押已受理的貸款申請先行放款,不需等到抵押辦結。同時還可信貸房屋設定綜合考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力、歷史業績以及樓盤整體建設情況。根據申請貸款的住房建設進度逐戶封頂放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可開展封頂現場確認預約服務,及時提交封頂報告。
解讀:按照以往,需整棟樓封頂後才發放貸款,現在隻需根據申請貸款的住房建設進度逐戶發放貸款。例如市民小王買瞭一套位於16樓的房子,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可在樓盤修完16樓的時候,通過綜合考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力、樓盤整體建設等情況,發放貸款給小王,無需再等到整棟樓封頂。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和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合作,及時提交封頂報告,通過向當地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封頂確認預約制度,提高封頂確認效率,加快住房公積金放款速度。
簡化流程實行一站式服務
政策七:進一步簡化貸款流程。逐步推行受委托銀行進駐業務大廳的一站式服務模式,使貸款審批、簽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環節合並為一,一次性辦結,方便繳存職工,2015年12月底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占比超過20%以上的受委托銀行必須進駐,有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可成立個人住房貸款中心。
同時,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或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市場占有率低的城市,城市的人民政府或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對公積金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解讀:據記者瞭解,按以往的流程,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職工貸款申請後,通知銀行和職工簽訂借款合同。由於職工與銀行需要相互約定簽字時間,有時會出現銜接不暢,耗時較長的問題。推行一站式服務後,業務大廳邀請受委托的銀行進駐,市民朋友可以一次性直接到業務大廳辦理貸款審批、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手續,無需再往返多次。
附: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歸還貸款。 (來源:人民網廣西 龐革平、陳芊潔)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1028/180623608919.shtml
廣西出臺新政:父母購房可用子女公積金
廣西公積金政策再推利好消息!10月28日,記者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瞭解到,今後,廣西的市民朋友不僅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還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近日,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微博]出臺《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廣西結合實際出臺瞭異地貸款具體實施辦法。辦法規定:每月公積金還款額上限提高到60%,公積金餘額不足時,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該辦法出臺後,原先的《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方案》將自動停止執行。
月還款額上限提高到60%
政策一:根據新的實施辦法,廣西全區各地要認真清理和取消各種不合理的限制,切實提高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滿足借款人購房需求。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還款額後,仍超過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計算。基本生活費標準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桂勞社發[2003]14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
解讀:按照以前的規定,公積金貸款額度要根據每月還款額度來定,公積金的每月還款額不能超過收入的50%。例如某職工每月收入10000元,按以前在保證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情況下,他每月最高隻可還款5000元。新的辦法實施後,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計算,他每月可以最高還款6000元,還款額度的提高也將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滿足瞭借款人的購房需求。
同城公積金可互通貸款
政策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資金運用率超過85%,出現貸款資金不足的情況時,繳存職工可以向同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貸款,參照異地貸款方式辦理。
解讀:例如南寧市住房公積金區直分中心的資金運用率超過85%,出現貸款資金不足的情況,繳存職工可向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全面實行異地貸款
政策三: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廣西從10月8日起在全區實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後,以前的《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方案》將自動停止執行,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不需再相互簽訂合作協議,可直接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要求操作。同時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要配合貸款地公積金中心做好核對和劃扣住房公積金抵償逾期貸款本息等相關工作,異地貸款的合同應增加借款人逾期未還可直接劃扣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條款。
解讀:據記者瞭解,廣西從10月8日起在全區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公積金貸款不僅可以在全區14個市互通,還可以全國互通,這就意味著廣西的市民朋友除瞭可以在廣西區內任何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還可以到廣西區外的其他省份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而且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也不需再相互簽訂合作協議。
比如梧州的市民朋友想要到桂林買房,可按桂林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梧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與桂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無需再簽訂合作協議。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要向梧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給梧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梧州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在全國各市買房也一樣,若南寧市民想在南京買一套房子,也隻需按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南京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即可。
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
政策四:繳存職工發生住房消費,本人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需經所有權人同意並出具證明)的住房公積金。
解讀:按照以前的政策,繳存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時,隻允許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新的辦法實施後,不僅可以提取配偶的,也可以同時提取父母和子女的,隻需經其同意並出具相關證明即可。
淡水信貸105年勞工貸款信貸年息借款人無需提供征信報告
政策五:繳存職工辦理貸款業務及不需轉入單位賬戶提取業務的,填寫的申請表可不需要單位蓋章。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征信報告不需借款人提供,可由借款人授權公積金中心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單身繳存職工的婚姻狀況證明可采取本人聲明的方式證明。
解讀:今年以來,我國一再強調要簡化行政審批流程,為此,繳存職工辦理貸款業務以及資金不需轉入單位賬戶的提取業務的,申請表可不需要單位蓋章。同時也不需要再提供征信報告,隻需授權公積金中心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即可。單身的繳存職工也無需再開單身證明,隻需手寫一份本人聲明即可。
符合條件住房可逐戶封頂放款
政策六:各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在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連帶保證義務的基礎上,公積金中心可對抵押已受理的貸款申請先行放款,不需等到抵押辦結。同時還可信貸房屋設定綜合考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力、歷史業績以及樓盤整體建設情況。根據申請貸款的住房建設進度逐戶封頂放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可開展封頂現場確認預約服務,及時提交封頂報告。
解讀:按照以往,需整棟樓封頂後才發放貸款,現在隻需根據申請貸款的住房建設進度逐戶發放貸款。例如市民小王買瞭一套位於16樓的房子,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可在樓盤修完16樓的時候,通過綜合考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力、樓盤整體建設等情況,發放貸款給小王,無需再等到整棟樓封頂。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和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合作,及時提交封頂報告,通過向當地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封頂確認預約制度,提高封頂確認效率,加快住房公積金放款速度。
簡化流程實行一站式服務
政策七:進一步簡化貸款流程。逐步推行受委托銀行進駐業務大廳的一站式服務模式,使貸款審批、簽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環節合並為一,一次性辦結,方便繳存職工,2015年12月底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占比超過20%以上的受委托銀行必須進駐,有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可成立個人住房貸款中心。
同時,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或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市場占有率低的城市,城市的人民政府或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對公積金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解讀:據記者瞭解,按以往的流程,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職工貸款申請後,通知銀行和職工簽訂借款合同。由於職工與銀行需要相互約定簽字時間,有時會出現銜接不暢,耗時較長的問題。推行一站式服務後,業務大廳邀請受委托的銀行進駐,市民朋友可以一次性直接到業務大廳辦理貸款審批、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手續,無需再往返多次。
附: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歸還貸款。 (來源:人民網廣西 龐革平、陳芊潔)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1028/1806236089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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